郑州大学
查看全部通知公告

郑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郑州大学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组织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实施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项目: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对接

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公布”栏目https://www.ncss.cn/jyyr,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相关资料可在该网站“资料下载”模块下载),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首次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需开通学校个人用户(开通事宜请致电67739612,联系前请确认本次申报所用手机号与个人证件信息与学信网账号一致)。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项目申请、高校对接、审核立项等环节分阶段进行(详见链接: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https://www.ncss.cn/ncss/jyyr/tzwj/202609/20260921/2293967824.html),项目申报人需在项目开展期内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cygl@zzu.edu.cn,纸质版送至行政楼614办公室,经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

二、审核立项

高校拟立项合作的项目必须由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型、申请经费、合作双方、实施周期、项目内容等,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高校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通过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在平台公布立项名单。

三、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投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相关资源支持情况将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高校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合作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照协议要求,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四、结题验收

高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及相关任务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结项名单通过平台动态公布。对成效突出的合作项目,教育部指导各分行业就指委适时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卓老师、许老师 67739612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