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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和《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郑州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延期项目和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3年4月14日-5月8日

三、结题验收方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由学校组织验收答辩,校级项目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组织验收答辩。各级项目均需由负责人进行PPT汇报答辩,专家点评。

四、结题验收要求

1.国家级、省级项目需要提交纸质版《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同时登陆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在线填写结题表的各项信息,并上传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成果复印件作为附件。

2.校级项目填写纸质版《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提交所在院系存档。

3.各项目组均需提交《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记录》、《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记录》、研究报告、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实物作品(学生毕业离校时实物作品应留在学校)。

4.每个项目材料均应独立装档案袋,国家级、省级项目将结题表首页贴于袋外,校级项目将验收报告封面贴于档袋外。

5.各院(系)要认真做好结题组织工作,凡本年度应结项的项目均需进行结题验收。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适时开展各院系项目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院系,在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申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五、结题材料报送

各院(系)在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5月8日前需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材料;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汇总表》;3.各级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及成果复印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总结》。

结题验收相关资料见附件。

报送地点:教务处230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于老师,67783258;电子邮箱:jwcys230@126.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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