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4月5日放假,共1天。
清明节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学校总值班和各部门(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请各部门(单位)于4月3日中午12:0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报送清明节假期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