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各类评审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更新和增补中国政府奖学金评审专家库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管理型专家应具有长期从事来华留学管理工作背景,熟悉来华留学方针、政策,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有关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现任/曾担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
4.近三年曾参与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者优先推荐。
5.曾参与国际学生指导、培养工作者优先推荐。
6.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7.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者优先推荐。
8.个别项目对评审专家有特殊要求,届时将根据实际需求,另行增补专家。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专家为学术型及管理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
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人数至少20人。
管理型专家推荐以达标全额推荐的原则开展,即现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处级/副处级岗位)均应进入管理型专家推荐名单。其“学科专业特长”应选择“留学生管理”。符合管理型专家任职要求但同时满足学术型专家条件的人选,应作为学术型专家推荐,并在“行政职务/级别”栏录入任职情况。
(二)请从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来华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请各单位填写附件1推荐专家信息表和附件2评审专家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发送至ygcgj@zzu.edu.cn。
(四)本次奖学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在学术型专家推荐中有最低人数限制,请承担有国际生培养任务的各单位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
联系人:孙鹏电话:67739661
地址:综合管理中心546室
附件:
1.推荐专家信息表
2.评审专家推荐函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