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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办〔2022〕205号),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进一步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2022年将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具体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及管理要求》(附件2)。

拟申报的学科团队请查阅附件,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取得联系后,填写《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附件3)与《信息采集表-2022》(附件4)进行申报,并于7月11日(周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经院系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546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fao@zzu.edu.cn。

注意事项:

(一)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二)由有关高校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再由省教育厅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2023年-2025年)。

(三)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 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五)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的前期执行基础。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年底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批项目。项目获批后的选派计划自2023年起纳入河南省地方项目当年度整体选派计划。

联系人:孟莉莉,杨楷文

电话:18037151819,18738195163

邮箱:zzufao@zzu.edu.cn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及管理要求》

3.《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4.《信息采集表-2022》

5.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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