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2]1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更新和增补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留学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阅读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重点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青年专家学者(50岁已下)、所指导学生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的专家学者或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重点推荐具有应用型专业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产学研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优先推荐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
重点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家。优先推荐《优先增补专家的学科清单》(见附件)所列82个新增学科的专家学者,尤其是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
重点推荐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实践型专家,所推荐专家应可以使用外语(英语、法语等)进行面试。
重点推荐主管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生培养、教师培训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校级领导,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
二、申报事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的条件推荐愿意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
各单位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5:30前,将《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到行政楼54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fao@zzu.edu.cn。
以往已推荐的评审专家不需重复推荐。有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请重新填写《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登记表》。如已长期脱离教学和科研工作,或因年龄或身体因素不能参与评审工作的,请在登记表中注明,办理退出手续。
联系人:郭瑞婷
联系电话:6778002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