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郑州大学新任教师上岗资格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我校新任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前必须进行任课资格培训和考核,培养期须满一年。新任教师讲授理论课前,必须经过院(系)至少1次试讲审查,审查合格后,院(系)填写《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和《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同时报送新任教师拟主讲课程50%以上的教案及所做的全部习题和实验报告等教学基本资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各种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安排理论课教学(特殊情况报备)。
各院(系)应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一式两份)、《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一份)和上文所及证书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230房间,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jwwlp@zz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7739185
附件1.《郑州大学新任教师上岗资格管理规定》
附件2.《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
附件3.《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郑州大学教案》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