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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关于推荐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直文明办〔2020〕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思想道德建设,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直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会精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选树和宣传活动,用道德模范的力量激励全校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先进位,争做出彩河南人,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评选类别、标准范围

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类别2名,共表彰10名,另授予提名奖10名。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单位干部职工群众公认的的道德标杆、文明表率。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推荐的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模范的评选,往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实施步骤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按类别填报《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以及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另附300字事迹简介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于3月31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449室。同时,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xuan@zzu.edu.cn。联系人:马仁杰,联系电话:67781216。

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到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评选推荐道德模范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高效圆满进行。

2.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扩大视野、深入考察,真正把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附件:第七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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