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全体学生:
为深化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欧[2021]48号文件通知,学校现组织遴选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 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五、申请方式及推荐办法
1. 申请人与校内受理单位取得联系后,于3月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申请人于3月22日(星期一)17:30前,分别向学生处(受理本校本科生的申请,综合办公楼209办公室)、研究生院(受理本校研究生的申请,综合办公楼239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本校教师的申请,综合办公楼546办公室)提交两份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纸质版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60102)。所有纸质版复印件材料均需院系审核原件后,加盖院系公章。
3.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4月初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郭瑞婷 宋华章 67780026 67730028,
学生处:高青 67739289
研究生院:刘晓丽 6778005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