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美术系 发布日期:2008.07.07 阅读次数:5059
郑州大学美术系遵循“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高目标”的办系方针,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现拥有 “美术学”、“艺术学”两个硕士点,具有全方位培养高级美术学人才的条件和队伍。为了加快高层次美术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美术学各专业中青年业务骨干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满足我省对高层次美术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决定在我系举办在职人员美术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该班将根据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在职人员的特点制定培养计划,开设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学位课程和美术学各专业必修课程,欢迎大家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二、学习年限与教学方式
1、学习年限:在职不脱产学习两年。
2、教学方式:集中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3、课程设置: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8月31日。
2、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登录研究生院-服务信息-研修班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后,持打印的研修班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证明信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到美术系报名。
四、入学考试与录取方式
1、入学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9月6日参加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两门(素描、中国美术简史)。
2、录取方式: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参考平时有关学术、研究成果,择优录取。
五、颁发证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由郑州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修班学员按《郑州大学关于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授予硕士学位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生电话 :0371-67780966 67780960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通信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美术系
邮政编码: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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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