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承凤 信息来源: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8.05 阅读次数:456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部、处、室:
为做好“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宣传工作,加强对大讨论活动的指导,及时反映学校各单位活动动态,推动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将利用校报、校园网、活动简报、校园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形式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新闻宣传和深度报道,及时推出一批结合实际谈解放思想、谈改革创新、谈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性文章,通过大讨论活动不断推动学校创新发展。现就大讨论的有关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领导要亲自挂帅,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依照活动开展的不同阶段,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一定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有实际内容,做到及时准确、有新意。
二、为推动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推出一批理论成果,结合上半年校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共同下发的《关于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征文和专题研讨活动。征文和研讨内容主要围绕继续解放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从学校创新发展、转型期建设、学校八项改革创新、构建和谐校园、改革开放30年周年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等方面,进行理论探讨、工作实践思考或经验总结。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活动简报、专题网络、校报开辟“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学校领导谈、院系领导谈、专家教授谈、部门领导谈、教工学生谈等专题栏目刊登相应文章,并及时向外宣传推出和组织专题研讨会。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院系党政一把手带头撰写文章,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征文活动,每个单位递交文章至少1篇。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单位的文章报送情况,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宣传信息和征文稿件统一报送到“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设在党委宣传部,行政管理中心430室)。
学校大讨论活动设专门电子信箱:sxhd@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1030
联系人:苗卿、张基建、魏强
郑州大学“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