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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日期:2011.06.23 阅读次数:466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201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为75人。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不含中央党校函授)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日—14日。

2011年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6日—18日

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新校区训练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2号,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如出现报名信息不准确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负。全国联考科目报考费每人每科80元。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注:考生须访问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adoe.edu.cn/)了解更多报名考试信息。

3.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郑州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政治理论科目参考书目:(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李秀林主编;(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四、考试安排

1.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具体安排:

10月29 日8:30—11:30 综合知识

10月29 日14:30—17:00 英语

10月30日8:30—11:30 公共管理基础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学校自命题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及资格审查现场的公告),考生须持联考准考证及身份证件进场考试。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郑州大学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3.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习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八、近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年份 总成绩 英语 综合知识 专业课 备 注

2010 150 30 30 50

2009 160 35 35 65

2008 164 35 40 75

2007 174 40 40 75

注: 2007年-2010年全国联考科目为英语(满分100),综合知识(满分100),公共管理基础(满分150)。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何老师

联系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21号教学楼410室

邮政编码:450052

联系电话:(0371)67763543 66645299

传 真:(0371)67763543

网 址:http://mpa.hnaa.com.cn

E - mail: mpazzu@126.com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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