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0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日期:2010.09.06 阅读次数:1430 [内部信息]
各基层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贫困大学生的救助机制,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积极作用,团省委联合省宋庆龄基金会,面向全省十所大学2010年新入学特困生设立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资助困难大学生。我校作为受资助的十所高校之一,本次获得15个资助名额。为做好我校贫困大学生宋庆龄基金资助工作,请各基层团委在学生中广泛宣传,认真将本院系贫困大学生的资料汇总、审核及上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9月6日至9月9日
二、申请条件
1、因父母双方下岗失业或家庭成员大病、久病或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2、2010年6月30日前已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救助或农村五保户供养的人员或孤儿;
3、烈士或者经省民政部门认定并已换发新证的在乡伤残军人的子女;
4、经省级医疗主管部门确定或有鉴定资格的诊疗部门确诊的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的子女;
5、城市规划区内失地且生活困难的农民的子女;
6、经残联核发证件的残疾人子女;
7、困难劳模的子女。
具备以上一项条件即可申请,但被资助大学生须担任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志愿者,从事志愿者服务。已受到过其他资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及所需手续:
1、凡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填写《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0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将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表后;
3、申请者亲笔书写“救助申请书”;
4、提供指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表》、“救助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9月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5房间)。
(二)单位初审:
由村委会(社区)初步审查盖章,并出具特困证明。
(三)复核审查:
申请者持表及特困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级民政机构加盖公章。
(四)入学后,申请者将所有资料报送所在高校团委,由高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五)经省宋庆龄基金会、团省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无异义,对受资助大学生给予资助。
联 系 人:陈 颖 宋和芳
联系电话:67783156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6日
附件: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2010年大学生成长基金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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