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4.01.10 阅读次数:1505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邀请推荐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人选的函》豫财监函【2013】32号文件,河南省财政厅将组建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今后由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专家将从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凡我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涌跃自荐。现将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是在国家设立的学科(包括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入库。
(一)熟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了解领域内发展现状和预期前景。
(二)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评价、评审、监督等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从事相关行业工作满5年,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领域执业资格满3年的。达不到上述职称或从业经验要求,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享有一定声誉,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也可聘用为专家。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工作。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经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请附合条件的专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hncz.gov.cn/),点击页面上方“专家管理”按键,进入“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
(二)填写登录信息。登录信息主要用于生成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以便于日后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三)阅读《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申请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只有选择“同意”,才可以继续进行注册。
(四)网上填写 “专家信息”。填写申报项目所需专业请参考《河南省财政厅专家评审项目或咨询项目(应用方向)所需重点专业》(附件1)。
(五)填写专家信息后,生成并提交《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2)。
(六)打印《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
(七)省财政厅将组织人员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
三、其他说明
(一)首次集中入库网上提交《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4年元月20日。
(二)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sk@zzu.edu.cn邮箱。
(三)申请人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证明专家身份的有效证件、专业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由财政厅验证后返还)、复印件1份以及《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2份报送至行政楼209社科办。
(四)由于该项申报工作正逢假期,集中接收专家申请入库书面材料的时间:2014年1月22日,证书原件返还时间:2014年1月27日,请各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务必按时送取。联系人:姜岩,电话0371-67781213。
* 注:社科办只接收人文社科相关专业学科专家材料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专家评审项目或咨询项目(应用方向)所需重点专业
2-3、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社科办
2014年1月1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