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十周年之际,近日,由郑州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承办的第一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濮阳召开。研讨会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濮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起鹏,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曦,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法学会及16所高校科研机构的30余位专家学者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余位实务专家参加研讨会。
陈曦在致辞中介绍了郑州大学以及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她表示,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郑州大学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在公益诉讼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与实务部门分享实践经验,与学术界交流研究成果,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撑。
主题研讨环节,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周户,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理论与实践”主题分别作了主旨报告。
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代表对此次会议的各个专题开展了深入而富有成效的探讨。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法理阐释”专题,各位专家分别从不同法律领域的理论依据,勾勒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理论框架。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判断标准”专题,各位专家讨论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在主体资格、受案范围等方面的界定原则。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与精准性、规范性”专题,实务代表们重点分享了其办案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方法。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程序保障”专题,各位专家从案件办理的不同环节交流了如何优化程序设计,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的顺利推进。
与会专家与实务代表一致认为,此次研讨会理论研究有深度、实践经验有亮点、交流互动有成效,并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理论研究筑牢制度根基,强化实践探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