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我校法学院主办“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国际学术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我校法学院主办“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国际学术会议

“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国际学术会议会场

常俊标副校长在会上致辞

常俊标副校长为客座教授证书并佩戴校徽

由我校法学院主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10月13日在郑州召开。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河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和平教授,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李永全教授,我校副校长常俊标出席了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退休高级法官、奔萨国立大学司法教研室主任В.А.捷廖欣教授,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萨拉托夫分所所长А.В. 马利科教授,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贝加尔国立经济与法律大学副校长В·Н·安德里亚诺夫教授与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8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安东院长在发言中指出司法改革要注重问题,他希望法律研究者深入社会实践,密切关注中国切实发生的社会问题,为司法改革提供支持与保障。

常俊标副校长在会上致辞,并为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В•А•捷廖欣教授,А•В•马利科教授,В•Н•安德里亚诺夫教授,С•Ю•莫罗佐夫教授,Е•В•格里岑科教授等五位专家颁发了郑州大学客座教授证书并佩戴了校徽。俄罗斯高校代表向法学院刘向文教授颁发了俄罗斯期刊和年鉴编委专家聘书。

我校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田土城教授在会上发言,他表示,此次研讨会,是中俄两国合作举行的第四届国际学术研讨会。选定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主题,既是落实两校、两院合作协议的体现,也是以刘向文教授为核心的团队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项目和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规划项目为依托而召开的,既能扩大和加深中俄双方在司法体制建设和改革方面的相互了解,及时、准确地把握俄罗斯司法改革改革的动向,又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次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集中于:一是俄罗斯的司法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二是法院审判制度改革及公众舆论对审判的影响。三是检察院检察制度改革及刑事实体法对人权的保障。四是律师职业中的权利保护问题。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研究”。2012年10月9日,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系统地向国内外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表明中国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态度和决心。司法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深化。近年来,我国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司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次会议的主题集中反映转型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并最终落脚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应该关注的问题及对俄罗斯相关经验的借鉴。中俄两国虽然法律制度不同,但由于同处于转型期,面临着很多相似的社会问题,两国能够相互借鉴在司法改革进程中积累的经验。

本次国际学术会议由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此次国际学术会议对于加强中俄法律的交流合作,搭建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

(陈宜闪 王瑞 孙涵 郝丽文)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6-15 12:37:2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