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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

1.校本部向教育厅推荐10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2.附属医院向教育厅推荐4人,第一、二、三、五附属医院每家医院限报2人。

二、选拔范围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指2017年以来,下同)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项目金额须有立项通知或到款证明等相关材料支撑,下同);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版(WORD版和盖过章的PDF版各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报Word版;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版(WORD版和盖过章的PDF版各1份);

4.佐证材料纸质版1套,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逐页编写页码并制作详细目录,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申报者的所有原件经所在单位查验后一律留所在单位备查,待本次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退还给申报者本人,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并在佐证材料目录上签署审核意见(与原件是否一致)、签字、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粘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首页。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17-2021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材料报送安排

1.电子版资料。4月12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2.纸质版资料。受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纸质版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杨耀民

联系地址:人事处537房间

联系电话:67781086

电子邮箱:kgk@zzu.edu.cn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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