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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校长办公室

关于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为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自7月26日起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各院(系)、科研机构根据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恢复教学、科研及其他生产活动。

现将学校灾后恢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基础设施恢复进度。由专业人员配备专业设备,以规范方式做好电力、网络和通信设施抢修,抓紧校园及生活区供排水工程恢复,检测维护天然气供应管网,修复园区内道路,保证正常供水、供电、供气,确保网络畅通。(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集团公司)

二、强化灾后传染病疫情监测。按照《郑州大学校园洪涝灾害预防性消毒指引》要求,由各二级单位、后勤部门、校医院根据责任分工对人员集中场所及过水区域分级分类开展科学防疫、消毒杀菌和灭虫灭鼠工作,努力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强饮用水、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发生灾后传染病传播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按照《关于灾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清理消杀、电气设备检测、危化品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等工作,确保汛期安全。(责任单位:实验室管理中心,各院(系)、科研机构)

四、严防次生灾害。组织专业力量对校园道路、围墙、山体、路面以及路灯、树木、标牌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生塌陷,存在滑坡及倒伏危险的隐患部位要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相应部位进行果断处置。对浸水变形的墙体建筑进行专业检测,危险等级较高的要立即拆除重建,保卫处要安排专人对围墙坍塌及其他已查出的隐患部位进行值守,加强巡逻,严防人身伤害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

五、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树牢生命至上理念,将“生命高于一切”落实到灾后重建各环节全过程,坚持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在排涝抢修中严格遵守带电作业安全规范,落实绝缘防护、停电验电、设置警示等措施,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持续疲劳作战,确保抢险救灾中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六、对建筑物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内所有建筑物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物地基沉降、墙体开裂、柱体墙体变形、楼顶漏雨、地面塌陷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及时撤离人员,设置警戒标识。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后勤、基建、建筑设计院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物受损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按紧急程度及报送顺序安排加固维修。(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七、统计更新汛期损失情况。各单位要在前期初步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及时准确掌握受灾情况,将最新受灾损失情况数据上报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校开展灾情研判、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提供科学支撑依据。(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请各单位将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及受灾损失情况汇总,填写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7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30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uqinchu@zzu.edu.cn。

附件: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及受灾损失情况统计表


郑州大学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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