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引才育才的工作积极性,总结人事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服务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人事议题;
2.制度完善。人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明确,有较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育制度;
3.措施到位。全面落实优化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推动有力;
4.成效显著。人才引进工作措施得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目标任务完成度显著提高,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从事专兼职人事工作2年以上;
2.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未出现工作失误;
3.热爱人事工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认真负责,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
4.熟悉人事政策,精通人事业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人事相关工作。
二、评审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先进个人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各单位根据公示结果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三)学校成立评选小组,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提交学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四)人才领导小组作出表彰决定,学校召开大会,表彰获选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按照条件,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透明,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先进集体须填写《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一式两份);
先进个人须填写《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撰写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
(三)上交材料的纸质版由用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交至人事处539房间;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rczp@zzu.edu.cn,邮件标题明“部门/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先进推荐材料”。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67781085
附件:
1.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郑州大学人事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