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查看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关于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简称“综合所得”)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按照税务部门工作通知,我校由职工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31日-6月30财务处制作了相关视频,便于各位老师顺利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事项:

1、个税APP里面的数据请自行核对,不要随意更改,对数据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7781125进行核实;

2、个税APP里面的“工资薪金”为:已扣除“三险一金”和“年金”后的数据,不要再重复填写。

3、对汇算清缴政策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税务局:12366 财务处:67781125

郑大个税汇缴内训视频地址:

观看密码:zhengda



财务处

2021年3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