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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0 年度郑州大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郑州大学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评选 2020 年度郑州大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在过去的一学年里,学校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应对宣传工作的新常态、新机遇和新挑战。特别是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各单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重要作用,讲好战“疫”故事,坚定“四个自信”,传播郑大力量,创作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作品,提升了宣传育人、文化育人水平,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凝聚了力量、营造了氛围。

为充分展示学校宣传工作成果,表彰先进,促进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郑州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郑大党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20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或参与宣传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地执行评选办法。

(二)坚持标准原则:符合规定的评选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三)榜样引领原则:被评出的集体和个人对学校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每年对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落实举措。

2.组织队伍健全。宣传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主管主抓,明确专人担任通讯员,对接做好宣传工作。

3.工作体制完善。围绕学校和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主动、有序向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校报等媒体平台投递图文或视频稿件,支持配合校内外媒体做好采访报道。

4.宣传成效显著。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在校内外媒体刊发新闻报道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舆论引导及时有效,无重大负面新闻。

5.媒体平台有特色。各单位运营的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备案,有专人管理,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6.宣传阵地管理好。严格执行《郑州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遵守学校舆论阵地的管理规定,在校园内没有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学校与上级部门有关宣传工作的规定、要求,从事宣传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助力宣传队伍建设,获得单位的认可与推荐。

2.在日常工作中策划、采写、编发各类新闻报道积极主动,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在单位宣传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

3.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校报等校内媒体报送新闻信息,主动在校外媒体上宣传报道学校或单位亮点,扩大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4.主持策划新媒体宣传方案并取得较好效果,作品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在新媒体内容采编制作、平台运营、技术创新以及推进媒介融合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重大责任差错,积极协助学校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按时申报。

2.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郑州大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名,填写《郑州大学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所有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至综合管理中心43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an@zzu.edu.cn,标题注明“部门/单位+宣传工作先进申报材料”,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和年度工作实绩开展评选、表彰。

联系人:杨明、马文亚,联系电话:67781031




郑州大学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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