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查看全部通知公告

郑州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郑州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06.06.23 阅读次数:1601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200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科目,命题依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6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政治理论科目参考书目:(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李秀林主编;(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2006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7月10日-22日)内登录指定网站(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31日)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南省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为方便考生,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填写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06年7月10日—22日

考生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先通过互联网登录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http://hnwb.plaie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31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报名点(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大礼堂,郑州市俭学街7号)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4.资格审查的时间、程序和办法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学校自命题考试前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准参加自命题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校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请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郑州大学南校区学习堂进行资格审查,招生院系和研究生院将在此联合办公,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下午6:00。

四、考试安排

1.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2日。

综合知识:2006年10月21日8:30—11:30

英 语:2006年10月21日14:30—17:00

管 理 学:2006年10月22日8:30—11:30

行 政 学:2006年10月22日14:30—17:30

考试地点:均见准考证。

2.学校自命题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19:00-21: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联考准考证及身份证件进场考试,届时研究生院将公布考场安排。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2.学习培养费根据当年批准的标准按年度或学分折合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何老师 汤老师

联系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21号教学楼409室

邮政编码:450052

联系电话:(0371)67763543,66645299,66086667

传 真:(0371)67766271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6:1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