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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郑大”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美丽郑大”摄影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美丽郑大”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7.03.29 阅读次数:8107

为丰富我校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2007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党宣字[2007]1号),拟在全校举办“美丽郑大”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真实记录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景以及在不同季节美丽的校园景象,展示师生的艺术创作成果,不断提高师生的艺术欣赏水平。

二、参赛条件

1、参赛者须是本校教职工及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2、专业、非专业人员不限。

三、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风光、人物不限;

4、彩色、黑白照片不限;

5、使用数码和光学相机不限;

6、室内、室外不限。

四、作品报送

1、参赛师生可将自己的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校党委宣传部和新闻中心。

电子邮箱:xuan@zzu.edu.cn jjzh@zzu.edu.cn

2、直接到校党委宣传部和新闻中心报送作品,需带照片电子版;

3、也可以到每半月一次的摄影展现场将照片直接交给工作人员当场展出,需交照片电子版。

4、报送摄影作品要求统一规格为7英寸,同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方式。报送作品数量和展出作品数量不限。

5、对于按时间要求报送的电子版或胶片,学校经过初选后,统一冲印。

五、展出形式

1、学校每半月组织一次摄影展。在校园公共场所对近半月内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集中公开展出,由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布置场地,摄影展也鼓励作者到现场直接悬挂自己的摄影作品。寒暑假期间现场展出除外,但作品征集继续。

2、摄影作品展出时间及地点(见附件)。注:如有时间和地点变动,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发布通知

3、网上展出。学校将把每半月一次的摄影展筛选出的作品在校园网上展出,并同时采取网上投票的方式为作品打分。

4、年终大型展览。学校将每季度评出的入围作品和年终评出的最后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出。

六、评选方式

1、学校将在指定场所公开进行摄影作品展。由现场观众投票、现场评委评选相结合,对每次展出的摄影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未评上的作品自行淘汰;在每一季度末,由评委结合观众投票对本季度内摄影展中筛选出来的作品进行季度评审,评出30幅作品,同时在网上公布,并有资格入选年终总评奖。在下一个季度的作品评选中,依照上季度方法将每次展出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到季度末仍然评出本季度30幅优秀作品。

2、网上投票。校园网上通过网上投票形式,将第一季度入选的30幅作品与第二季度入选的作品进行PK后,产生新的30幅优秀作品,再与下一季度的30幅作品进行PK,以此类推,直到与最后一个季度评选出最终30幅优秀作品。

3、对于每季度入围的共计120幅作品进行年终总决选,评委将结合网上投票结果,最终评出全年度30幅获奖作品,并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入围作品若干名,颁发证书。

2、每一季度末评出的30幅季度入围作品作为学校图片资料库进行保存和收藏,记上作者姓名。

3、学校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等权利,不另付稿酬;获奖优秀摄影作品将被学校的校园网站、画册和对外宣传活动选用,同时还将推荐部分作品参加全省省级文明单位摄影展评选活动。

八、评委组成

每次摄影展活动的现场评委由校党委宣传部、学校摄影协会、新闻与传播学院、校团委等有关人员和学生记者代表担任,进行初步筛选;每一季度末和年终总决选的评委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我校有关摄影专业人员担任,并组成评委会组织开展工作。

联系人:张基建 刘婉霞

电 话:67781030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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