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查看全部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4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开展2009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09.08.04 阅读次数:7903

校内各单位:

根据豫组通〔2009〕33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2009年河南省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这项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人才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我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省内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需申报“百人计划”的,可分别填写《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河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的专利、奖励证书等)、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发表主要文章摘要、SCI、EI等索引情况),以及有关资质证书(教授、研究员聘书,所承担项目聘书或在企业任职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材料报省科技厅;重点学科符合条件人选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2.省科技厅、教育厅分别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3.省专项办委托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意见报省专项办。

二、申报评审时间

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单位抓紧部署申报工作,于8月13日前向人事处人事科报送人选申报材料,8月14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推荐,8月15日分别上报省科技厅和教育厅。8月底前各重点领域牵头组织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将评审意见报省专项办。

附件:1.《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2.《河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09年8月3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08:13

本信息共有2个附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