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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0年招聘辅导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信息来源:学生处 研工部

郑州大学2020年招聘辅导员(博士)公告

郑州大学2020年招聘辅导员(博士)公告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学生处 研工部 发布日期:2020.08.19 阅读次数:22208

郑州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zzu.edu.cn)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郑州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20名。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含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9年、2020年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定向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海外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通过高考(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pjob.acabridge.cn/job/86548)填报。2020年8月19日以前在报名系统提交过个人信息的不用重复填报。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相关事宜将以电话通知。

(三)考核

郑州大学招聘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完全一致。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 0371-67783190;赵老师 0371-67739527

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2020年8月19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7: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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