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4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近日在我校举办。本次研讨会由郑州大学法学院主办,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承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协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阎敏才,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会长李静杰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出席大会。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法学会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大会。

开幕式上,我校党委副书记李兴成代表郑州大学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指出,中俄两国同处社会转型时期,同样面临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的转型和变迁问题。本次国际研讨会以“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为题,探讨两国检察制度的宪法基础、专门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等问题,十分契合国家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阎敏才厅长在讲话中说,中俄两国检察制度过去有着相同或相似的体制结构,及时了解和把握俄罗斯在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方面的动向,对于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希望与会专家立足中国国情,为我国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特别是铁路运输检察体制改革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会议期间,中外学者围绕“中俄运输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中俄专门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中俄检察制度的建设与改革”、“中俄检察制度的宪法基础”等四个主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姜建初副检察长在闭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他说,这次回到河南,亲身感受了郑州大学这些年可喜的发展和取得重大的成就。举办国际会议是拓宽学术视野、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这次“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大学的成功举办意义重大。他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正在稳步向前推进,法律人应当以此自豪。他希望与会法律人相信法律、践行法律。

常务副校长徐振鲁致闭幕辞。他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认为为期两天的转型期国家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是一届真诚交流的大会,是一次务实求真的大会,是一次彰显友谊的大会。100多名中外专家学者相约郑大,共同探讨检察制度建设与改革问题,着实为郑州大学奉献了一场思想盛宴。他希望与会领导和专家一如既往地关注郑州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方面给予郑州大学法学学科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据悉,本次大会是继2007年第一届“转型期国家宪政建设国际研讨会”之后,郑州大学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合作协议框架下举办的第三届中俄法学学术研讨会。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6-15 1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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